新乡市召开见义勇为行为人员(群体)表扬奖励会议
    11月13日,新乡市召开见义勇为行为人员表扬奖励会议,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周世杰、市政府副秘书长马治中、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栗全义,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理事长王郑宏、王世良、赵桃山,办公室主任郭喜,市公安局高新区、经开区、平原新区分局负责人,各县(市、区)见义勇为协会会长、秘书长、工作人员,市基金会理事单位、志愿服务队、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代表等120人参加了会议。   市政府副秘书长马治中讲话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栗全义宣读朱振军见义勇为行为个人(群体)、 王建忠见义勇为行为人员表扬奖励通报 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王志强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见义勇为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内在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见义勇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要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宣传和传播见义勇为人员先进事迹,激发全社会见义勇为的内生动力,激励人民群众积极投身见义勇为事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社会风气向上、向善、向好发展。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见义勇为权益保障机制。认真贯彻《新乡市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实施意见》,对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行为,及时发现,及时确认,及时表彰奖励,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养老、医疗、住房、就学、就业等保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     全市各级见义勇为组织,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抓好见义勇为行为人员的表彰、奖励和宣传工作,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争做英雄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建设美丽新乡、和谐新乡、平安新乡做出新的贡献。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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