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单位集体户口
审批主体:各派出所
事项分类:个人申报
事项性质:申报
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 个工作日
办事指南
1、经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后,上报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
不收费
收费信息
审批(办事)依据
1、《河南省公安机关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申请材料
1、单位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明);
2、租赁房屋的需要提供租赁合同;
3、法人居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4、单位申请报告
联系电话
0373-5030639
审批主体:各派出所
事项分类:个人申报
事项性质:申报
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 个工作日
办事指南
1、经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后,上报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
不收费
收费信息
审批(办事)依据
1、《河南省公安机关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申请材料
1、单位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明);
2、租赁房屋的需要提供租赁合同;
3、法人居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4、单位申请报告
联系电话
0373-5030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