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民族成份
审批主体:各派出所
事项分类:个人申报
事项性质:申报
法定时限:15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 个工作日
办事指南
1、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材料齐全的立即受理。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审批(办事)依据
1、《河南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变更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2、省辖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的《河南省公民变更民族成分审批意见书》;
3、申请人书面申请;
联系电话
0373-5030639
审批主体:各派出所
事项分类:个人申报
事项性质:申报
法定时限:15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 个工作日
办事指南
1、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材料齐全的立即受理。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审批(办事)依据
1、《河南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变更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2、省辖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的《河南省公民变更民族成分审批意见书》;
3、申请人书面申请;
联系电话
0373-5030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