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市县工业区试用AI智慧红绿灯,优化园区交通环境的提案
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
第35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田崔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县工业区试用AI智慧红绿灯,优化园区交通环境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组织交通管理支队立即召开会议,对提案涉及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安排专人进行调研,提出对策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科学筛选试用区域,明确试点重点建议”的落实情况
目前,我市已在城区多处车流饱和路口布设启用AI智慧红绿灯。下一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结合城区路网规划、工业区出行诉求与道路交通流量变化,按需摸排点位、分批次稳步拓展智慧信号灯布设范围。
二、关于您提出的“精准配置技术设备,优化设配场景建议”的落实情况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坚持实地勘察为先,从严把控园区布设条件,并针对工业园区周边及园区道路增设AI智慧信号灯、加装毫米波雷达等事宜,严格遵循先实地踏勘、再研判评估、后规划实施原则,组织警力深入各县(市、区)工业园区实地摸排,详细核查道路等级、路口规模、通行流量、人车通行结构、现有交通设施等实际情况。同时,结合道路通行刚需、安全管理需要综合研判,精准判定是否具备安装条件与布设价值,不盲目上马、不重复建设,结合实际需求,循序渐进有序推动。
三、关于您提出的“建立多方协同机制,强化试用保障建议”的落实情况
本项目协同工作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组建工作组、统筹协调园区管委会、企业、技术服务商等多方单位,项目财政补贴、资金筹措、政企费用分摊等事项不属于交警部门管辖范围,由财政、园区管委会等项目主管单位负责统筹制定,相关政策建议相关部门为您答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按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依规落实交通秩序管控、交管数据共享、路面通行保障等配合事项。
四、关于您提出的“强化宣传引导,提升试用成效建议”的落实情况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借助“畅通新乡”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新媒体平台开展交通安全科普、政策宣传,同步收集群众意见建议,配合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五、关于您提出的“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试用成果建议”的落实情况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结合现场勘查研判及后续落地试用实际,因地制宜完善长效管理制度,依托试点运行积累的交通数据动态优化信号灯配时,压实技术运维职责,完善设备故障应急处置与运维人才培育举措,同步结合系统运行实效细化运维考核标准,保障系统稳妥长效运行。
尊敬的田崔海委员,再次感谢您在新乡市第十三届政治协商会议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县工业区试用AI智慧红绿灯,优化园区交通环境的提案》的建议,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监督,欢迎您继续对公安工作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答复。
新乡市公安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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