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增设“不礼让行人”抓拍设施路口同步优化信号灯管理的提案
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
第32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增设“不礼让行人”抓拍设施路口同步优化信号灯管理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组织交通管理支队立即召开会议,对提案涉及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安排专人进行调研,提出对策建议。现答复如下:
我市路口红绿灯的设置是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要求并结合交通流量、道路安全需求、行人通行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安装。您反映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目前我市仅在平原路牌坊街斑马线处安装。平原路牌坊街路口信号灯此前长期处于黄闪模式,过往机动车驾驶人普遍反映路口通行效率偏低,早晚高峰拥堵问题尤为突出,部分代表和群众要求调整为常规红绿放行模式的诉求强烈,亟需启用红绿灯配时管控,保障机动车正常通行及行人过街安全。目前,我单位已对该路口信号灯进行优化调整,每日7:30—8:30、11:30—13:00、17:30—19:30三个高峰时段,由黄闪模式切换为红绿信号控制;设置东西向机动车绿灯时长40秒,南北向行人过街绿灯时长30秒。当前时段划分及配时方案仍在持续实地观测、动态微调优化。
下一步,我局将始终坚持“安全优先、兼顾畅通”原则,以压降路口事故、规范通行秩序为核心,持续精细优化信号灯管控方案,并立足我市道路交通实际,聚焦实效、精准施策,在市区主干道斑马线布设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配套施划震荡减速标线,通过科技抓拍+物理减速双重方式,规范车辆通行行为,强制机动车礼让行人,筑牢行人过街安全防线,全方位提升路口通行安全水平。
尊敬的张豹委员,再次感谢您在新乡市第十三届政治协商会议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增设“不礼让行人”抓拍设施路口同步优化信号灯管理的提案》的建议,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监督,欢迎您继续对公安工作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答复。
新乡市公安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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