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具备条件高校开展校内驾驶证培训考试 破解学生假期学车难题的提案
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
第20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岳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具备条件高校开展校内驾驶证培训考试 破解学生假期学车难题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组织交通管理支队立即召开会议,对提案涉及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安排专人进行调研,提出对策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在高校建设校内驾培考试体系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高校周边驾培资源配置充足,基本覆盖学生培训需求。我市目前拥有14所高校,其中河南师范大学(本部)、河南医药大学、河南科技学院、新乡学院、河南工学院、河南工程学院、豫北医学院(新乡校区)均位于市区内;河南师范大学(平原湖校区)、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位于经开区;豫北医学院(平原校区)、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安阳学院(原阳校区)位于平原示范区;河南女子职业学院、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获嘉校区)位于获嘉县;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校位于长垣市;河南新乡工商职业学院位于新乡县。目前,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经开区)校内设有骅晟驾校,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获嘉校区)校内设有获嘉鼎源驾校,其余高校周边均布局有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且驾培机构针对高校学生群体普遍开设错峰培训、实景模拟器、专属优惠(学费普遍在1800元左右)、免费接送等服务,现有社会驾培资源可基本覆盖全市高校学生学车培训需求。
(二)驾培行业管理权属清晰,我局将全力支持高校办学需求。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设立许可、行业监管等职权归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属于公安交管部门职责范畴。各高校如有意向在校内设置驾驶培训课程、申办校内驾培机构,可按程序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报,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公安交管部门将全力做好配合支持工作,积极提供政策咨询、教学规范指导、考试业务衔接等配套服务。
(三)全市考场资源趋于饱和,暂不新增社会驾考考场。当前,我市在用社会化驾驶考场41家,其中小型汽车考场18家、大车考场2家、摩托车考场21家。标准化考场布局合理、承载力充足,现有考场资源可全面满足全市群众及高校学生常态化考试需求,考务保障能力能够实现供需平衡。为统筹规范全市驾考资源、稳定考务管理秩序,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省厅交警总队相关工作要求,2023年11月7日,我局向社会发布《关于暂停新增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的公告》,现阶段不再受理新增驾驶人考试场地设立申请,暂不具备增设高校校内专属考场的条件。下一步,我局将动态研判考生流量变化,持续优化考场布局和考务安排,不断提升驾考服务质效。
二、关于“将驾培纳入学生素质拓展服务建议”的落实情况
经认真对照权责清单及现行政策规定,将机动车驾驶培训纳入高校学生素质拓展体系,为自愿报考的在校学生提供免费基础培训,超出公安交管部门法定职权范围。高校学生素质教育课程设置、素质拓展项目认定、学分体系建设等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及各高校统筹管理;免费培训项目设立、财政经费保障、政策落地实施等,需由教育、财政、人社等多部门统筹研判、联合推进,公安交管部门无相关审批权限及专项经费支撑。虽然该建议事项非我局职能范围,但我局高度重视大学生交通安全素养提升工作,将持续深化“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警示教育等公益服务,免费向高校提供宣教素材和授课资源,助力丰富完善高校素质教育内容,切实提升广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吸纳提案合理建议,立足交管主责主业,持续优化高校学生驾考便民服务,不断提升校园交通治理和宣教服务水平。一是精准落实便民举措。持续优化大学生驾考服务机制,压缩办事时限、提升考试效率,推行延时服务等便利措施,切实为高校学生学车考证减负增效。二是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主动对接交通运输、教育主管部门及驻新高校,畅通沟通协作渠道,及时回应高校办学需求和学生学车诉求,做好政策解读、业务指导、举报投诉核查处置等服务保障工作。三是深化校园安全教育。常态化开展全覆盖、多样化的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夯实青年学生交通法治基础,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尊敬的岳宏委员,再次感谢您在新乡市第十三届政治协商会议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支持具备条件高校开展校内驾驶证培训考试 破解学生假期学车难题的提案》的建议,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监督,欢迎您继续对公安工作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答复。
新乡市公安局
2026年6月30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