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车治理的提案
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
第18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尹秀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车治理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组织交通管理支队立即召开会议,对提案涉及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安排专人进行调研,提出对策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开展常态化专项治理建议”的落实情况
公安交管部门按照“依法从严管理、注重社会效果”的原则,通过加强社会面宣传、提高违法查处力度、强化路面法治教育等多种有效措施,结合“四选一”惩戒式教育,严厉整治电动自行车、三(四)轮车逆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提升了居民安全出行指数。通过开展常态化整治行动,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减少,群众对此类问题整治的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关于您提出的“加大处罚和教育力度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加大路面劝导查处。公安交管部门严格落实“三个勤务”。一是加强护学岗值守。学校上下学高峰时段,各大队在中小学、幼儿园门前设立“护学岗”,与学校保安、老师护送学生安全通过道路,指挥疏导接送学生车辆即停即走,最大限度减少对其他正常通行车辆影响。铁骑不间断机动巡逻,及时查处校园周边不礼让斑马线、超速行驶、鸣笛等交通违法,形成严管严控态势,有效净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二是严查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固定执勤点要求,在高峰、平峰时段保证路口有民警或辅警执勤,不间断对发现的电动自行车、三(四)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进行教育劝导和违法查处,严查逆行、闯红灯、随意变道超车、违规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开展“四选一”惩戒式教育。针对行人、非机动车、电动二(三、四)轮车各类交通违法,持续开展“四选一”惩戒式教育活动,即:接受由执勤民警开具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即受领罚单;在现场以志愿者的身份执勤体验,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15分钟,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现场手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八不准”法规条文,写出体会认识,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按照交警提供的提纲,编发到个人微信朋友圈,集赞20个以上,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让交通违法者受到教育处罚,警示提醒其他交通参与者自觉遵规守法。四是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与辖区城管行政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和移交机制,各部门充分运用各自执法依据和执法措施,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
(二)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公安交管部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微博、校门口LED显示屏等媒体和手段,公布行动措施,宣传法律条文,讲清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的危害后果,营造严管严查氛围。积极协调辖区教育部门,组织专门宣传力量,深入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好“交通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各交警大队结合辖区交通安全形势,联合各学校通过召开班主任座谈会、学生家长会和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重点强调接送学生车辆要遵规有序停放。
三、关于您提出的“科技赋能精准防控建议”的落实情况
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智慧监管平台依托前端视频摄像头搭载的算法,可精准识别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同步采集违法照片并触发现场警示语音,实现实时警示。平台后端通过人像识别算法,将违法照片与人像库进行大数据精准匹配,快速锁定驾驶人身份并获取其联系方式,第一时间推送提醒短信,完成违法预警闭环。
目前,该平台已在我市新飞大道与华兰大道交叉口、和平大道与华兰大道交叉口等40多个路口落地应用,对过往电动车是否佩戴头盔进行动态追踪、精准识别和语音提醒,形成“现场提醒+后续追踪提示”的闭环管理模式。该平台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四、关于您提出的“完善非机动车道设置建议”的落实情况
公安交管部门对现有非机动车道进行全面排查,将根据排查情况进一步加强与规划、城管部门沟通协调,待市规划部门对道路进行规划,市城管部门对道路进行改造后,公安交管部门会根据路幅路况完善非机动车道设置,并不断更新相应配套交通标识。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已向上级部门提交申请安装机非隔离护栏的报告,待批复后,根据路网结构进行安装。
尊敬的尹秀丽委员,再次感谢您在新乡市第十三届政治协商会议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车治理的提案》的建议,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监督,欢迎您继续对公安工作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答复。
新乡市公安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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