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辖权的通知
本通知是为了区分交通设施的管辖权问题。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负责市住建部门所建并移交我单位使用的城市道路交通设施,以及国道、省道与城市道路交叉口部分交通设施。
凤泉区、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新东产业集聚区、物理(化学)电源产业园区管理区域内以及自行建设道路的交通设施由所属区(管委会)负责。
本通知是为了区分交通设施的管辖权问题。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负责市住建部门所建并移交我单位使用的城市道路交通设施,以及国道、省道与城市道路交叉口部分交通设施。
凤泉区、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新东产业集聚区、物理(化学)电源产业园区管理区域内以及自行建设道路的交通设施由所属区(管委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