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设置前进东路福彩街交叉口交通信号灯的建议
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36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徐新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设置前进东路福彩街交叉口交通信号灯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交通管理部门召开会议,对建议涉及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安排专人进行调研,提出对策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尽快正常使用前进东路福彩街交叉口已建好的交通信号灯建议”的落实情况
经调研,该路口四个方向均设置有红绿灯,但东侧道路为断头路,东西方向基本无车流,红绿灯调控与实际通行需求不符。同时,由于该路口信号灯未配套建设电子抓拍设备,南北方向违反交通信号的违法行为较多,人力管控成本较大,因此,现阶段将该处信号灯调整为黄闪提示灯更符合交通管理实际。结合代表您的建议,市公安局将密切关注路口通行人、车流量变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信号灯。
二、关于您提出的“设置摄像头,抓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建议”的落实情况
经实地勘察与评估,该路口符合安装交通违法抓拍摄像头的条件。市公安局已将此路口纳入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安装计划,目前正在进行项目招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待设备启用后,将对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进一步加强对该路口的交通管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在后续工作中,市公安局也将持续关注该路口的交通状况,根据实际通行情况对信号灯配时进行优化调整,确保交通信号灯能够更好地适应路口的交通流量变化。
尊敬的徐新海代表,再次感谢您在新乡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优化设置前进东路福彩街交叉口交通信号灯的建议,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监督,欢迎您继续对公安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答复。
新乡市公安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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