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主城区道路安全的建议
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6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富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主城区道路安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交通管理部门召开会议,对建议涉及的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安排专人进行调研,提出对策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制定或修改相关法规建议”的落实情况
2023年9月,市公安局向新乡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新乡市公安局关于对<新乡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立项论证的工作报告》。2024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曾对电动三(四)轮车辆管理申请立法,希望通过有法可依从严加强管理。草案提交到市司法局进行集体审议时,由于目前道路上行驶的电动三(四)轮车辆普遍是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并悬挂机动车号牌,而很多老年人难以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又有很多车辆因未进入工信部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难以取得机动车号牌,与会代表普遍认为如果严格按现行法律规定,这些电动三轮车为轻便三轮摩托车,应当在机动车道行驶,这样不仅会造成道路通行不畅,且交通事故会大幅上升。同时,该类车辆的投保问题也得不到解决,在处理交通事故时的赔偿问题可能会引起更大的社会矛盾和负面影响。由此,市司法局认为,解决该问题,必须由国家层面的顶层法律制度设计,结合现行法律与我市所面临的实际情况,目前不宜立法,因此未能纳入立法程序。
二、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素质建议”的落实情况
始终牢记“交通安全,宣传系于一半”的理念,持续创新形式,强化交通安全宣传。一是加强媒体宣传。依托媒体广泛宣传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通过电视、广播、官方微博、微信、抖音平台等渠道,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并收集发生在我市重点交通违法和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媒体曝光,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群众遵规守法、平安文明出行。二是新乡交警“文艺轻骑兵”持续发力。2023年6月,市公安局积极遴选交警队伍中有表演天赋和组织能力的宣传业务骨干,组建成立了“新乡交警文艺轻骑兵”这支特色宣传力量,旨在通过文艺展演、播放视频、有奖竞猜、趣味互动等多种形式,更好地向人民群众传播交通法律法规,积极预防交通事故,构筑起一道更加坚实的交通安全防线。这支特色宣传队伍组建成近两年来,充分发挥“小、精、尖、活、鲜”的优势,突出“寓教于乐,寓理于情,寓法于景”特色,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歌舞、戏剧、小品、山东快书等载体,进企业、入社区、下农村,先后开展了25场丰富多彩的巡回宣传活动,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欢迎和社会各界的纷纷点赞。三是扎实开展“七进”宣传。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积极走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驾校等场所,通过集中宣讲、发放宣传品、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地面对面宣传教育,从源头上提升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自觉主动的良好交通出行习惯。四是重点抓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精心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校园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文明交通教育,提升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号召全市中小学生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和宣传者。五是扎实推进美丽乡村行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创新的交通安全集中宣讲活动,收到了显著的社会效果和各界好评。重点围绕货车农用车载人、超员、超速、酒驾醉驾等农村易发交通违法行为开展进村入户宣讲,引导农村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
三、关于您提出的“加大执法力度建议”的落实情况
根据您的建议,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结合工作实际,研究细化措施,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组织开展电(机)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对老城区、商业街区、火车站、学校、大型商超等重点区域,设置25个固定点位,针对电动三(四)轮车逆行、闯红灯、随意变道超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无缝隙、全覆盖”的排查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4月29日,市公安局召集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创文办、文明办等单位分管领导及主城区主管城管工作的副区长,在市政府召开电动三(四)轮车乱停乱放集中治理工作协调会,对相关部门职责再次进行明确,要求相关单位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强化联合执法,共同做好电动三(四)轮车乱停乱放治理工作。今年以来,全市交警部门累计劝导教育电动三(四)轮车1.5万余辆次,处罚非机动车及行人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5000余起,通过电子警察抓拍胖东来、步行街等商超周边车辆违反禁止标志指示2600余起。
四、关于您提出的“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建议”的落实情况
多年来,电动三(四)轮车治理已成为公安交警部门路面常态化工作之一,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提高违法查处力度。围绕电动车不按车道行驶、闯红灯、驾驶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处罚外,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四选一”惩戒式教育,让路口违法者“红脸、低头、出汗、心愧”,形成高压严管态势,提高群众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二是强化路面法制教育。在市区19处电子屏、21个路口设置大喇叭,循环播放骑乘电动车戴头盔、不越线、不闯红灯、不逆行等法制教育内容,起到了宣传、劝导、治理的多重效果。三是积极利用科技手段。研发了“智慧劝导APP”,市区各交通路口民警、辅警和交通协管员加强劝导,扫描登记未佩戴头盔人员信息,及时进行安全提示和劝导。四是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多次联合保险公司、商砼协会等爱心企业,举办“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安全头盔捐赠仪式,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促使市民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五是规范外卖、快递行业。在外卖、快递行业制定“两必须、四统一”规范(即:必须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并签订《目标责任书》、驾驶电动三(四)轮车必须持有驾驶证并佩戴安全头盔、加穿反光衣、遵章守法;所驾车辆统一颜色、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编号),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培训,免费向外卖、快递骑手发放反光背心和安全头盔。
五、关于您提出的“优化交通规划建议”的落实情况
按照工作部署,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对市区交通设施进行不间断排查,及时发现问题,予以维修更新,保证市区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完好率动态保持在98%以上,全力扫除交通设施方面安全隐患问题。2025年将结合市政府道路改造情况,同步更新一批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及交通监控设施,新装交通信号灯7处。
尊敬的李富海代表,再次感谢您在新乡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主城区道路安全的建议,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监督,欢迎您继续对公安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答复。
新乡市公安局
2025年7月10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97号